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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工程成本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北京市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3号为贯彻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以及市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缓缴的险种范围及期限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二、资格认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名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综合认定参保单位缓缴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申请流程(一)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橹刑峤换航缮昵�。参保单位在提交缓缴申请时,要阅读并同意缓缴协议,承诺依据协议约定执行。各行业社保代办机构负责通知所管理企业,并受理所管理企业的缓缴申请相关事宜。(二)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槌信邓粜幸捣掷�,自承诺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经核查参保单位确实不符合缓缴资格的,未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三)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四、结束缓缴和补缴(一)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二)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三)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如实记录。(四)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五)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五、征期安排为确保参保单位可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复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特此通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5月8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山东:21日起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的热点问答

    企业因生产需要购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需要更换零件的,可通过预计负债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  保修期内更换零件的会计处理  对于保修期内进行更换零件,其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产品如果是有质保期的,那么应当按预计发生的维修费用来进行确认预计负债,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   贷:库存商品  预计负债如何理解?  预计负债,也就是因或有事项可能所产生的负债。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且需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指的是: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费用是什么?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销售费用的会计核算:  1、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编辑-刘白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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